首 页
    
  首 页 >> 组织建设 >> 基层组织建设
 
抚顺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概况

 

  1、组织建设:全市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全部建立了妇女组织,组建率达到100%。部分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了妇委会或妇女社团,别有部分非公有制企业组建起妇女组织。部分县(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也相继组建了妇委会。
  2、干部队伍:⑴乡(镇)、街道妇联主席平均年龄39岁,年龄在45以下的占78.2%;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8.59%。⑵社区妇联主席平均年龄41岁,年龄在45以下的占69.2%;高中以上学历的占77.6%。⑶村妇代会主任平均年龄43.6岁,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19%。
  3、干部待遇:全市乡(镇)、街妇联主席参加同级党委的11人,参加同级人大的9人;社区妇联主席进党委(或总支)的占74%,进社区委员会的占74.4%,工资由所任委员会职务确定;村妇代会主任进村党支部的占72.96%。村妇代会主任进村委的占81.69%。村妇代会主任年收入相当于村领导年收入的30—80%,大部分是50%;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干部全部是兼职,享受列席同级党委会的政治待遇。

 
抚顺市妇女联合会版权所有 ©2007
联系我们:Email:fsflbgs@163.com —----Tel:(0413)2650272

辽ICP备050132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