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妇联成立于1950年3月8日,是抚顺市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市妇联领导班子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坚持在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交汇点上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带领妇联机关干部在协助政府完成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的同时,来断开拓创新,妇联工作年年有新发展,新突破。抚顺市先后被全国评为儿少工作先进市、“巾帼建功”活动先进单位、“亿万妇女健身活动”先进集体。市妇联的“双学双比”工作、再就业工作、巾帼扶贫工作、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等十余项工作先后我次摘取省级、市级先进集体、先进单位桂冠,涌现出张淑蓉、张世芹、王志敏、刘晓萍等一大批优秀女企业家、优秀女干部、女科技带头人、创新业带头人等先进妇女典型,为全市妇女树立了楷模。
抚顺市妇联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其主要职责是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妇女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绿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增强“四自”精神,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才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服务,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加强各族各界妇女的团结,扩大我市同国内外各地区妇女的友好交流,增进了解和友谊。
我们真诚希望广大妇女同胞及各界群众更多的支持与关注,共同做好我市的妇女工作,促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的繁荣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