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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淑雅在全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在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全市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之际,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在这里召开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深化创建活动,为争创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市创造条件,奠定基础。这不仅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实际行动,也是站在构建平安和谐抚顺建设的高度,讲政治、讲大局的具体表现。会上,张卓同志作了很好的工作报告,有关方面介绍了经验,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就如何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我强调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责任感、紧迫感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自2005年在全市开展以来,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发挥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会同各成员单位紧紧围绕平安抚顺建设的大局,主动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一项长期性工作任务,纳入争创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市的工作大局来抓,初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形成了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综治部门具体指导,妇联组织主动协调,各成员单位齐抓共建,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并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两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符合广大家庭追求平安幸福的美好愿望,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尚处于起步阶段,创建活动的成效与广大人民群众对平安的需求仍有较大差距,各部门的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还普遍存在层次不高、发展不均衡、群众的参与意识和创建活动的针对性不强等问题。抚顺作为一个资源型的老工业城市,当前既面临着深化改革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正处在社会生活发生深刻变革的矛盾凸显期。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大量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必将通过家庭来表现,它的状况如何,对于整个社会有着直接而又重要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从加强社会管理与建设,保障抚顺老工业基地振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我国古代哲学家孟子曾经说过“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这一古训深刻地揭示了家庭与社会之间的紧密联系。没有家庭的平安和谐,整个社会的平安和谐就无从谈起。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共建”体现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创造精神,“共享”反映了建设和谐社会的本质属性。平安是和谐的基础和保障,和谐是平安的更高境界。这就要求我们要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为组织引领千万家庭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新平台,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家庭成员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家庭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使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成为建立良好社会秩序的“细胞工程”,形成平安建设人人有责,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2、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争创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市的重要内容。在平安建设中,家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通过增强家庭成员的安全防范、懂法守法意识,把化解矛盾纠纷、预防家庭暴力、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等工作延伸到每个家庭之中,以家庭平安促社会稳定,积“小安”为“大安”,对于发动和依靠群众争创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市,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在当今社会中,大量的矛盾纠纷、民转刑案件时常发生在家庭之中,相当多数个案的背后都有一个扭曲、破碎的家庭。特别是因法制观念不强、心理存在障碍等原因引发的命案时有发生,占全部命案的比率居高不下。据统计,今年1-9月,我市因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引发的命案高达43.6%。如今年7月,因怨恨父亲软弱无能,长期造成的自卑心理得不到及时疏导,某县姊妹俩用安眠药将亲生父亲药昏后,勒死在自己家中。此案发人深省,教训深刻。所以,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没有千万家庭的小平安,就不会有整个社会的大平安的前瞻意识、源头治理意识,主动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为创建安全环境的“基础工程”,强化社会管理,最大限度地组织发动群众,传播平安理念,提高法律素质,落实防范措施,为争创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3、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满足人民群众安全需求的必然要求。安全需求是人的重要需求之一,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在人的安全需求没有得到满足之前,更高层次的社交、尊重、自我实现等需求也就无从谈起。特别是在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的今天,广大人民群众对平安的需求更为迫切,对生产、生活环境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目前,我市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增多,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势头,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家庭暴力的投诉量呈高增长态势,大量的人口流动使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家庭的牢固性、权益的保障性面临不少新问题。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能够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防范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正是因为这一点,“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才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才能在实际操作中显示出了旺盛的生命力。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进一步提高“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群众性特点和在平安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要求我们必须立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措施落实,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1、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要以加强治安防范为前提。要根据“争创”要求,把增强家庭防范意识,开展邻里守望和联防互助作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有效途径,组织社区居民中的老党员、老教师和治安积极分子,广泛开展群防群治活动,掀起创平安、促和谐活动的高潮。要从家庭和社区入手,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重大事故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好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工作,努力消除火灾、交通、食品药品安全等各类事故隐患。各县区要结合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大对社区基础防范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社区的治安防控能力。各成员单位要发挥骨干作用。综治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平安建设的大局一并推进。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巾帼巡防队”、“治安义工团”等群众防控组织的作用,带领妇女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现维权与维稳有机结合。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威胁家庭安全的违法犯罪和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的打击力度,全力解决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2、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要以化解矛盾纠纷为重点。实践表明,一些重大“民转刑”案件特别是命案往往是由于一些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和婚恋问题得不到及时化解而引发的。为此,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利用妇女组织系统的“矛盾纠纷调处预警网络”、“维权协调组织”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志愿者队伍”,依托综治部门县区和乡镇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两级中心”,及时发现各种家庭矛盾和邻里纠纷的苗头,超前预警,超前介入,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大力推广“入户访谈”、“知心屋”、“爱心站”等矛盾调解和心灵关爱的有效做法,形成民间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综合运用的合力。要发挥系统优势,加强妇女儿童的社会保障和司法保护,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妇女就业、土地收益分配、人身财产等权益侵害和家庭暴力等突出问题。要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老人和流动妇女儿童等生活困难群体,及时给予必要的救济和救助,使她们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
   3、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要突出法制道德教育的主线。各级要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按照“五五”普法规划,面向社区、村屯和千万家庭,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的法律素质,引导他们合理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针对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重点面向流浪儿童、吸毒和服刑在教人员子女、有不良行为的闲散青少年等群体,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普法宣传,帮助他们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要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相结合,以家庭、社区为主阵地,积极开展“知荣辱、树新风”,开展“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无毒家庭”创建和“预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 、“不让黄赌毒进我家”、“零家庭暴力社区(村屯)”创建等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家庭成员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尊老爱幼、明理诚信、爱心奉献的社会风尚,全面提高家庭成员的社会公德水平和现代文明程度。
  三、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推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不断创新发展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内容多,工作面广,需要不断拓展社会参与途径,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各县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探索借鉴用社会工作的方法和思路来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拓展“平安家庭”创建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平安家庭”创建的层次和水平,增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实效。
  一是强化责任,领导到位。各级党委、政府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为平安建设的“基础工程”和造福于家庭的“民心工程”,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各级综治部门要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和考评体系,与综治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表彰,加强与“平安家庭”创建领导小组的衔接联动,强化对“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指导。“平安家庭”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切实承担职责,找准切入点,发挥部门和系统优势,主动参与,形成创建工作的持久合力。各级财政部门要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推进,务求取得明显实效。
  二是健全机制,规范运行。“平安家庭”创建是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的一项长期性工作,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工作机制,才能实现科学管理,规范运作。各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领导目标责任制,细化目标任务,定期检查考核,真正做到层层有目标、家家有责任、人人抓落实。要不断完善排查预警汇报、信息反馈交流、重点问题调研等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各地创建工作动态,妥善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要建立定期督导和动态考评管理机制,完善考核标准和管理办法,定期对各县区进行督导和阶段性评估。对工作扎实创新、成效显著的县(区)和基层组织、标兵户要大张旗鼓的表彰奖励。要充分发挥典型的导向和示范作用,不断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
  三是夯实基础,务实创新。“平安家庭”创建是一项群众性的活动,工作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要推进“平安家庭”基层工作网络建设,在社区、村屯普遍建立普法宣传、矛盾纠纷调解与心理疏导、治安防范和家庭暴力防控“四个网络”,依托社区和村教育培训和文化活动阵地、中心户,开展面向家庭的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完善管理和服务功能。要注意解决“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加大对农村“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指导力度,杜绝搞花架子和形式主义的做法,积极在探索创新中追求实实在在的效果,以家庭平安,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条件。
  四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综治、妇联组织要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主渠道作用,大力宣传“平安家庭”创建的意义和内容。各基层组织要统筹群众喜闻乐见的大众传播手段,积极开展贴近基层、贴近家庭、贴近生活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平安家庭”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使千万家庭成员真正成为平安建设的主体和受益者,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良性互动的良好局面。同时,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节日、纪念日开展平安创建的各种主题活动,大力营造平安建设的社会氛围,形成家家创平安,人人促和谐的良好舆论环境。
  同志们,“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创新思路,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为年底实现争创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市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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