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妇联:
现将《辽宁省关于“和谐家庭”创建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于10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市妇联宣传部。
抚顺市妇女联合会
2006年4月12日
辽宁省妇联“和谐家庭”创建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和谐家庭”创建系列活动为主要载体,以提高广大家庭的文明和谐程度为目标,发动全省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同时,与构建“和谐社区”、“和谐村屯”紧密结合,以家庭的和谐促进社会的和谐。
二、创建活动内容:
1、通过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大力提高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弘扬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尊老爱幼、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在家庭中营造和谐的夫妻关系、婆媳关系、亲子关系。在社会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倡导弘扬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的社会风尚,创建团结互助、融洽相处的邻里关系和整洁舒适、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形成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的新局面。
2、要组织城乡广大家庭,开展“敬老好儿女、教子好母亲、和睦好夫妻、互助好邻居”和“新家风、新环境、新生活”的“四好三新”活动。农村的各级妇联组织,要紧紧围绕建设新农村开展活动。争取每个村都有“四好三新”一条街作为先导和示范,总结经验,逐步推广。特别要注重通过活动使农村家庭中老人赡养、子女教育、环境卫生三个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要在农村家庭中普遍签订养老协议,保证每一个老人都安享晚年。
3、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家庭系列活动,把“美德在农家”、“学习型家庭”、“节约型家庭”、“绿色家庭”、“廉政家庭”等以家庭为对象的各类特色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置于构建和谐家庭的主题活动之中。
4、要将“平安家庭”的创建活动作为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组织家庭成员学法懂法,增强懂法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做好“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的“四防”工作,实现家庭“四无”,即无毒品、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
5、宣传一批和谐家庭。从3月份起,省妇联将在辽沈晚报开辟“和谐家庭”宣传推介栏目,希望各市陆续向省妇联推荐最突出的3---5户和谐家庭进行宣传推介。每个家庭提供1000字的事迹材料,要求语言精炼,具有典型代表性,事迹突出,最好有感人的故事。
6、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开展对贫困家庭、贫困母亲的帮扶和救助。(具体方案另行下发)
三、活动时间:从2006年3月份启动,到年末表彰,活动持续一年时间。
四、活动要求:
1、各市要把开展好“和谐家庭”创建活动作为妇联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充分认识开展好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和谐家庭是文明家庭的丰富和延伸,更体现人际关系、情感共享和道德层面的建设,更侧重于人与人,人与家庭、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所以,“和谐家庭”创建工作要更加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2、各地要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要把创建“和谐家庭”同提高妇女素质,发挥妇女作用结合起来,同妇女事业的发展和提高妇女地位结合起来,同创建“和谐社区”、“和谐村屯”结合起来,以家庭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的和谐。
3、加强活动的设计和策划,提高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突出本地的特点和优势,出精品,创名牌,同时要宣传和树立一批“和谐家庭”典型。
五、省妇联开展的几项活动:
1、3月份与沈阳市妇联联合举办“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启动仪式;
2、制定“和谐家庭”公约,并下发到各市的部分社区和村屯。各市也可结合本地情况自行制定。
3、与《辽沈晚报》联合开展“和谐家庭”宣传推介活动,宣传树立一批“和谐家庭”的典型。
4、拟于2006年末与省精神文明办联合召开“和谐家庭”表彰会,表彰百户“和谐家庭”和10户“和谐家庭”标兵户,同时,表彰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先进组织。
5、省妇联将于2006年5月母亲节期间,启动“贫困母亲援助行动”。
6、“和谐家庭”参考标准:“和谐家庭”以家庭成员的全面发展为基础,贯彻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尊老爱幼、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实现家庭成员和谐,与邻里之间和谐,家庭与社会和谐,家庭与环境和谐。
辽宁省和谐家庭创建条件
一、家庭成员要努力学文化,学科学,学理论。爱国、爱岗、爱家。在社会上做好公民,在单位做好职工,在家里做好成员。
二、弘扬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尊老爱幼、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家庭成员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信任。共同决策家事,共同分担家务,共同承担困难,共同享受生活。
三、家庭成员学法、懂法、守法,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实现家庭无毒品、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以家庭的平安,促进社会的稳定。
四、家庭成员要增强环保意识,树立保护自然,尊重科学,勤俭节约的良好家风,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确立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良好行为习惯。
五、家庭成员要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已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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