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采取有效措施

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成效显著

——几年来,抚顺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指示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辽宁省2001—2005年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规划〉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女干部工作,切实把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作为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采取有效的措施,把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使我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方面,各级党委组织部门高度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为女干部脱颖而出创造有利条件。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从战略高度对女干部荐、育、用、管四个关键环节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大胆的实践,做到制定总体规划,明确目标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实施检查监督;加强培养教育,全面提高素质;政策倾斜到位,优化成长环境;抓住有利契机,加大培养选拔力度,从而使全市的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实现了“由零打碎敲向整体设计,由组织部门唱独角戏向各部门共同参与大合唱,由随机性操作向规律性运作”的根本性转变,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另一方面,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发挥“帮手”作用,积极推进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充分履行职能,强化责任,积极主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坚持做到“五抓、五注重” ,即抓宣传,注重创新活动载体;抓协调,注重搞好政策落实;抓推荐,注重建立女性人才储备库;抓培训,注重提高女干部自身素质;抓服务,注重解决女干部后顾之忧,使妇联真正成为培养输送女干部的摇篮和基地。

——目前,全市市级女领导干部3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8.3%;市直9个党委部门领导班子中有5个部门配有女干部,占55%;39个政府部门领导班子中有22个部门配有女干部,占56%。市直部门局级女干部75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15.5%;处级女干部387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25.7%;7个县区中,有5个县区党政领导班子中各配备1名女干部;县区女领导干部27人,占同级干部总数14.3%;县区(直)39个党委部门,135个政府部门领导班子分别有20个部门和79个部门配有女干部,分别占51.3%和58.5%。市妇联还储备全市副县团级以上49个系统、129个单位的女性人才34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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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