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

前 言

——1996年,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辽宁省妇女发展规划》,我市颁布实施了《抚顺市妇女发展规划1995——2000年》(以下简称95《规划》)。这是我市历史上第一部以妇女为主体的五年发展规划,它的颁布和实施,对我市妇女事业的发展具有开创性的意义。五年来,在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积极努力下,在社会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下。95《规划》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为新世纪的妇女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未来十年,是我市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速结构调整,大力推进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实现区域经济跨越式发展,全面完成我市“十五”计划提出的各项目标,实现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新世纪初我市妇女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历史发展的趋势,我市妇女的发展必须有更高的目标和更快的步伐。

——为了维护妇女权益,进一步提高我市妇女的整体素质,大力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贯彻实施,积极促进我市妇女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特制定了《抚顺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旨在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促进妇女发展。同时,鼓励与引导妇女在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争取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总 目 标

——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妇女充分参与经济及社会发展,促进妇女的全面进步与发展。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分享经济资源的权利,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保障妇女的各项政治权利,提高妇女参与政府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教育机会,提高妇女普遍受教育的程度;保障妇女享有基本的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的生态环境与社会环境,提高妇女生活质量,使男女平等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个领域得到进一步实现。

主要目标、具体目标与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消除就业歧视,保障妇女劳动权利;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缓解妇女贫困程度,减少贫困妇女数量。

具体目标

——1、基本实现男女平等就业

————消除就业歧视,确保男女平等就业。

————拓宽就业领域,改善就业结构,增加就业机会,力争使女性从业人员的比例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0%以上。

——2、实现男女同工同酬

——3、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

————进一步完善女职工享有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不断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2005年达到80%以上,2010年达到90%以上。

——4、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女性禁忌的劳动。

————努力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

——5、减少妇女贫困人口,提高妇女经济地位

————为贫困妇女,包括残疾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制定减少妇女贫困的政策和措施,提高贫困妇女的经济收入。

————把性别观点纳入扶贫计划,减少贫困妇女数量。

策略和措施

——妇女与男子平等获得经济权利,共享经济资源和社会发展成果是妇女发展的基本条件。

——1、将妇女发展的主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

——2、保障多元化分配形式中的男女同工同酬,同工种、同类别从业人员中女性工资与男性工资相同。缩小男女收入差距。

——3、拓宽妇女就业渠道,提倡自主就业、鼓励妇女自谋职业、支持和引导妇女兴办私营、个体企业和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妇女多种形式再就业。

——4、根据妇女职业的需求和妇女从业人员的特点,开展各种培训,进一步提高妇女从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5、指导各类用人单位把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款纳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改善女职工劳动条件。加强对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女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6、加大劳动执法监察力度,切实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对违反《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处理。

——7、加大对贫困妇女的扶贫力度,在资金、技术等方面优先安排。开发适合妇女特点的扶贫项目,发展以妇女为主的扶贫经济实体。

——8、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加强残疾妇女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妇女就业比例。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主要目标

——到2010年,妇女参与政府和社会事务管理与决策的人数有较大增长,参与决策与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有明显提高。

具体目标

——1、参与政府和社会事务决策及管理程度明显提高

————女干部占干部队伍总数的比例逐步提高。

————县(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至少各配有1名以上女干部,县(区)人大、政协领导班子要力争多配一些女干部,市、县(区)党政工作部门保持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正职或重要岗位女干部数量要有较大增加。 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中的女干部,2005年要达到30%,2010年要在保持这个比例的基础上,争取再有所提高。

————政府所属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比例和女性较集中的部门、行业管理层中女性比例要有较大的增加。

——2、妇女参与政府和社会事务决策及管理范围进一步扩大

————人大女代表候选人比例不低于26%,政协女委员的比例不低于24%。

————提高女干部进入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艺术、法律等领域的决策层和管理层的比例。

——3、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一定的名额

策略与措施

——妇女广泛参与地区和社会事务管理,享有充分的民主和自由是地区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1、提高全社会对妇女参政议政的认识,提高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接纳女性的政治和责任意识,为妇女人才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

——2、市、县(区)委要吸收妇联主要负责人列席有关党委会,出席政府有关会议。

——3、选拔任用干部和录用公务员时,要切实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选拔女干部。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中,拿出部分职位定向选拔女干部。

——4、在制定有关妇女生存、发展的方针政策,涉及妇女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时,要听取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以及妇女组织和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5、制定和落实选拔女干部工作规划,建立女性人才开发信息网络,注重对年青优秀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

——6、企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女性,在聘用合同中不得含有性别歧视的内容。

——7、提高女干部的政治文化素质,开展各级各类培训和教育,加强对女干部多层次、多方位的轮岗锻炼,培训复合型高层次人才,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

——8、扩大基层民主,鼓励和推动妇女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保障妇女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在提名村(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和正式选举中,宣传引导选民依法将符合条件的妇女人选提名、推选为村(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及正式成员。村民代表大会代表中的女性比例要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9、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组织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使其成为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反映妇女群众意见和建议的主要渠道。

——三、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保障女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权利,提高妇女终身受教育水平,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有明显提高。

具体目标

——1、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小学适龄女童的入学率达到100%,年辍学率控制到0.5%,年巩固率提高到99%以上,杜绝女童失学。初中阶段女童适龄人口毛入学率达到99%以上,年辍学率控制在3%以下,巩固率提高到97%。残疾女童入学率达到85%以上。

——2、提高高中阶段,高等教育在校生中的女性比例

————高中阶段女性毛入学率达到85%左右,高等教育女性毛入学率达到20%左右。

——3、提高成人妇女识字率,扫除青壮年妇女文盲

————成人妇女识字率提高到90%以上,其中青壮年妇女识字率提高到99%以上,2010年青年妇女文盲率降低到0。

——4、农村妇女受教育水平大幅度提高,农村劳动力妇女普遍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在农村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培训5000人,使95%以上的妇女从业劳动力掌握两门以上实用技术。

策略与措施

——提高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是妇女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1、进一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解决农村、少数民族、残疾人、流动人口中女童的义务教育问题。帮助失、辍学女童继续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残疾女童与其他儿童同步接受教育;在城镇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2、把妇女的素质教育贯穿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以及培训的各个方面,培养女学生的知识创新能力、社会适应能力、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普遍提高妇女的文化知识水平和科学技术的适应能力;在农村初中将基础教育与“绿色证书”教育有机结合,使农村女童获得更全面的知识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

——3、广泛宣传性别平等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依法保障男女受教育的平等权利,禁止教育中的性别歧视,创造有利于妇女接受教育的社会环境,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为妇女接受教育创造条件和机会。

——4、重视贫困地区女童义务教育问题,各级政府建立农村初中控辍保学资金机制,继续实施“春蕾计划”,帮助失、辍学女童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5、重视和发展特殊教育,对残疾妇女进行职业教育、职业培训,为残疾妇女提供受教育的机会,提高残疾妇女素质,增强其生存发展的能力。

——四、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保障妇女享有卫生保健服务;育龄妇女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全面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

具体目标:

——1、保障妇女享有平等的卫生保健服务

————提高妇科病普查率和妇科病普查质量。

————提高妇女卫生保健水平,满足妇女必要的卫生保健服务。

——2、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孕产妇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础下降1/4,到2005年降至26/10万,到2010年降至22.5/10万。

————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到2005年城市达到95%,农村达到83%,到2010年城市要达到97%,农村要达到85%。

————农村住院分娩率到2005年达到75%,到2010年达到80%。

————农村非住院分娩新法接生率到2005年达到99%以上,到2010年要达到100%。

————农村实行妇幼保健保偿制,孕妇保健保偿入保率到2005年达到85%,到2010年达到88%。

——3、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

————生殖保健知识的普及率达到85%以上。

————到2010年孕产妇缺铁性贫血患病率在2000年基础上下降1/3,到2005年降到18.9%,到2010年降到15.5%。

————民政婚姻登记查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率,到2005年城市达到98%,农村达到86%,到2010年城市查验率要达到99%,农村要达到88%。

————到2005年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比2000年降低0.1‰,到2010年控制在0.3‰以下。

——4、降低人口增长率,提高人口素质

————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知识的普及率达到90%以上。

——5、提高妇女特殊人群的保健服务水平

————防止和减少农村妇女的妇科病、碘缺乏病,预防残疾。

————流动人口的育龄妇女享有与户籍育龄妇女同等的生殖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

————为残疾妇女提供特殊的卫生保健服务。

————为孕期妇女、更年期妇女、老年妇女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服务。

——6、减缓性病增长速度,控制艾滋病毒感染率

——7、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和农村改水覆盖率

————到201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

————到2010年农村改水受益率达到99%。 策略和措施 妇女身体、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完全健康状态是反映妇女生存状况的基本指标。

——1、各级政府要把妇女卫生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日程,切实保障妇女应享有的卫生保健服务。

——2、在进行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中,要确保对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公共卫生职能服务经费的投入,各级政府设立妇幼保健专项资金。

——3、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机构的网络建设,合理解决农村乡级预防保健人员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待遇,保证对其人员经费的投入。

——4、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全体妇幼卫生人员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特别是加强基层卫生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强化基本知识、基本技术训练;提高卫生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和质量。

——5、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针对妇女一生中不同时期生理和心理特点,进行健康教育,尤其是精神健康教育,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6、加强孕产期保健,大力提倡住院分娩,重点加强中心乡镇和偏远贫困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保证孕产妇获得必要的救助。进一步完善逐级转诊制度,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转诊和急救工作,要注意提高产科质量、降低剖宫产率。

——7、研究制定好城镇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政策和措施。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贫困家庭采取积极、有效的扶贫措施。

——8、开展性健康、性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普及性科学知识,预防性病和艾滋病。

——9、加大改水、改厕工作力度。把卫生厕所建设纳入小城镇建设和农村建房规划中,积极推进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为妇女健康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10、倡导科学文明的健身方式,提高妇女身体素质。利用现有设施以及在社区、公园兴建和开辟健身场所,为妇女参与全民健身活动创造条件。

——五、妇女与法律 主要目标 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制体系,健全妇女权益的保护网络。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禁止针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暴力;维护妇女的财产权益;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使妇女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得到进一步实现。

具体目标

——1、制定和完善保护妇女权益的地方法规

——2、依法保护妇女在婚姻家庭和社会中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财产权利。

————保障农村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权、生产经营权、宅基地分配权、土地补偿权和股份分红。

————保障年老、患病、残疾和没有生活来源妇女依法享有的被扶(赡)养权。

——3、严厉打击侵害妇女的各类犯罪,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

————提高侵害妇女权益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的受案率和结案率。

————取缔色情服务,遏制卖淫嫖娼活动。

————依法加强对受害妇女隐私权的保护。

————降低家庭暴力案件的发生率,提高家庭暴力案件的受案率。

——4、建立健全司法与社会救助网络

————到2005年,90%的县(区)设立专门审理妇女权益的“维权审判组”,到2010年,100%的县区设立审理涉及妇女权益的“维权审判组”。

————到2005年,80%以上的县(区)设立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到2010年100%的县区设立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实施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贫困妇女、残病妇女、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妇女人身权、财产权的司法援助。

——5、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把宣传保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纳入“四五”普法教育规划,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

策略和措施

——逐步完善妇女各项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是实现妇女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1、把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纳入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普信与人们工作、学学、生活相关的各项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识,提高妇女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2、建立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领导机制和机构,协调处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重大问题。

——3、加强对司法人员性别意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4、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猥亵妇女、拐卖妇女及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各种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刑事犯罪行为,及时查处侵害妇女权益的刑事案件,提高结案率。

——5、进一步完善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加强治安管理,建立有效预防、及时打击卖淫嫖娼的工作机制。

——6、坚决惩治贩卖毒品的犯罪和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妇女吸食、注射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要引导和帮助妇女充分认识毒品对母婴健康的特殊危害,对女戒毒人员进行综合矫治,积极创建“无毒社区”。

——7、落实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和“三八”福音咨询热线作用,向受害妇女提供医疗咨询、心理咨询、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增强全社会反家庭暴力的意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8、建立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社会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确保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得到全面的贯彻执行,有效地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六、妇女与社会环境

主要目标

——优化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提高妇女享有社会福利的水平;建立平等、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促进妇女持续发展。

具体目标

——1、创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

————在制定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包括执行项目中纳入性别意识,体现男女平等受益,共享社会成果。

————各级政府要确保妇女组织的行政、业务经费支出,并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2、为妇女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

————在媒体上要正面宣传女性形象。

——3、建立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新型家庭

————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妇女的生活质量。

——4、建立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对陈旧设施进行综合性改造,创建一所集妇女儿童培训和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场所。

——5、提高妇女享有社会福利的水平

策略和措施

——优化社会环境、保护自然环境是有效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进步与发展的要素。

——1、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尤其是决策者的性别意识,逐步消除对妇女的各种偏见和歧视,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精神作品要扩大对妇女的正面宣传,宣传妇女在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人类自身再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坚决禁止黄色出版物和有辱妇女人格和形象的作品在媒体、广告和文艺影视作品中出现。

——3、加大对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特别关注妇女中的弱势群体(老年妇女、残疾妇女、贫困妇女、低文化层妇女)的生活状况,妥善安排其生活和工作。

——4、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家庭文化和家庭美德建设,提高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使民主、平等、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成为千家万户的行为规范。

——5、提高妇女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基本知识的普及率。引导妇女积极参加生态环境保护,发挥妇女在环境保护特别是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的程度。

——6、在社区优先发展对家庭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家务劳动社会化,提高妇女的生活质量。

组织与实施

——1、市政府负责本《规划》的实施,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本《规划》的督导、协调、监测和评估。

————各级政府应将本《规划》的实施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主管负责人的政绩考核。

————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妇女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如期达标。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职责范围,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2、各级政府要逐步增加实施《规划》所需经费,并根据《规划》实施中的重点和难点,安排专项拨款,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社会赞助,为实施《规划》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

——3、建立健全实施《规划》的工作机制。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有关情况,总结推广经验。要注重对妇女领域的理论研究。

监测与评估

——1、各级政府要对本《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及时、准确、全面反映达标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预测趋势,为各级政府科学决策和有关部门调整工作策略,制定工作计划提供依据。本《规划》各项可量化的目标要设立分性别的统计指标,逐步纳入市级和有关部门的常规统计。

——2、在继续坚持卫生监测、教育督导、统计、法律监督的基础上,形成妇女发展的监督机制。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和交流,建立定期检查、评审制度。

——3、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妇女《规划》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其职责是:负责审批妇女《规划》监测评估方案;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相应对策。 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统计监测组由市统计局牵头,相关部门共同组成。其职责是:

————制定本《规划》分性别统计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并提出监测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指标。

————逐步建立起妇女数据库。

————定期向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市级妇女状况统计监测报告。

————指导各县(区)妇女《规划》的统计监测工作。 专家评估组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推荐专家组成。其职责是:

————制定检查评估方案。

————审评年度统计监测报告,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县(区)进行检查、督导。

————开展阶段性评估,向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

————指导各县(区)妇女《规划》的评估检查工作。

——4、各县(区)政府都要建立妇女《规划》的监测评估机构和制度,认真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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