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求人签证 他乡受骗深陷囹圄
——今年10月12日下午,两位神情沮丧的中年妇女来到抚顺市妇联信访法律接待室,哭诉她们21岁的女儿(侄女)汪某因涉嫌持假护照犯罪被马来西亚政府移民局拘捕,家人无奈,请求妇联帮助。
——市妇联的接待人员热情地请她们就座,安慰她们不要过份忧虑,并而心地倾听了她们的陈述。原来,汪同学去年5月经抚顺某公司办理了正式赴马来西亚吉隆坡史丹福美国分样式留学二年半,学习酒店管理的合法手续,为了使独生女儿在国外安心读书,家人凑足了她的学费、生活费和续签费用,由女儿存入当地银行。今年5月护照到期需续签时,汪同学完全相信了东北老乡同学哥哥的话,请为代办续签续留学护照和赴美5年期护照。很快,签证就办下来了,她拿着对照原护照没发现有差错,就将6000美金交给代办人后,打电话向家人报千好消息“我续签和赴美的手续全办妥了,在这边一切都好,请家人放心!”这边都是工人出身的父母很为女儿高兴和骄傲,马上又筹钱汇去了6000美金。9月中旬,汪的大姑随团赴新马泰旅游时,特意去吉隆坡侄女所在学校看望,并代回了汪某不用的衣物,全家人更为放心了。
——“十一”国庆,中秋佳节到了,本是亲人欢聚之时,按惯例,女儿早就会打来问候、祝福的电话,因为女儿与她人合租公寓,平时都是女儿隔三差五就往家来电话,说比内给她打电话要省几倍的钱。可等到10月5日还没有音讯,家人开始担心了,一种不详之兆盟升。果然,坏消息传来。10月6日 ,接到一自称家住沈阳的男同学的电话,说汪同学因被查出持假护照,涉嫌犯罪,于9月29日被拘捕,目前,同学们已为她出证,驻马中国大使馆已经关注此事,协助当地政府和校方进行调查……
——没等听清楚电话,全家人立时惊呆了。夫妇抱头痛哭,怎么会呢?百思不得其解。女儿来电话明明说是求经大使馆办的续签,我们又马上汇去了那么多钱,怎么会是假的呢?骄女哪能呈受这莫大的打击呀!听不到女儿的声音,更不逢详情如何,急得一家人像热锅上的蚂蚁,整日以泪洗面。亲属们全来了,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远在异国的亲人遭遇此难,可谁也拿不出办法,四处求助,一筹莫展。这时,有人提议:“也许女性的事找妇联娘家能帮忙!”她们报着一线希望前来求助。当天是周末,并且已经到了下班时间,但妇联的同志顾不上休息,根据她们提供的线索,与所在学校总监通了电话,得知学院领导也出面正在与移民局做工作,中国大使馆指派一名女律师上周三已经与汪同学见了面,但案情尚不明朗,当地公休假两天,估计最快也得17、8日有消息。
——几天来,经过多番周折,市妇联已通过汪某校方与驻马中国大使馆的陈律师取得了联系,电话勾通了情况,并转达了汪某同学父母及亲属对中国大使馆和校方的感激之情,并对汪某的行为是否犯罪、是否能被罚款谴返回国、能否被当地判刑、最重能判几年、国内亲人怎样才能与汪某联系,需非党员在当地聘请律师,要多少马币等一系列总是进行了咨询。陈律师用较标准的汉语认真的给予解释。得到的回答是:马方法律明确规定,经查明持有假护照即是犯罪行为,不存在受害者问题。一般的发现后即被罚款、谴返,因汪某案发日9月28日正值周六公休日,当地未与中国大使馆及时取得联系,即被移民局拘捕,只有走法律程序,严重将判6个月至5年刑期不等。目前,汪同学因涉嫌其他问题,已被收进监狱候审。第二次开庭时间定于本月29日,最好请当地律师为汪辩护,至少需3000——5000元马币的律师费。据悉,目前中国大使馆和校方正在尽最大努力,积极勾通。虽查出汪某确系因受骗而持有假护照,但最好的结果也只能是被罚款后谴返回国,否则将被判刑。
——市妇联信访接待人员将事情的进展情况返馈给了汪的父母,汪家人感激的说:我们真的亲身感到了妇联组织就是娘家人的滋味了,不知怎么感谢你们这些天的操劳,你们不仅从法律、政策上帮助我们,而且从心理上抚慰我们,并且放弃休息时间,不辞辛劳,千方百计为我们排忧解难,使我们有了主心骨。现在要是我们去的话,没有对方邀请函,办不了护照,一是没有这笔钱;二是即使借代到钱,等办完了签证,开庭时间也早就过了;三是我们去了人地两生,又不明白法律,无济于事。现在我们悬着的心放下了。我们完全相信妇联组织。
——目前,汪某的家人非常懊悔,她们无奈的说:“早知花十多万元钱送女儿出国深造是这个结果,还不如当初说死不让她走,拿这笔钱做投资,干点什么不好呀!”
——在这时,我们奉劝想要出国或即将出国求学、打工的姐妹们及你们的亲人、朋友,切记:欲出国,必须先学法、懂法、守法。请千万亲自到当地国家认定的正式机构或部门办理一切签证护照续签等合法有效的手续,不要轻信他人,以免上当受骗,悔之晚矣,给自己、给家人、给学校、给所在地中国大使馆造成不应有的不良影响和后患。
——(本文“汪同学”系化名)
————————————————————————————————————抚顺市妇联 李哲 供稿
最新消息:
汪某已于10月29被释放
——据市抚顺市妇联信访法律室与马来西亚校方朱总监电话联系,得悉:10月29日上午,汪某一案在当地法庭正式开庭,经庭审认定事实清楚。法官司当庭宣布:汪某同学认罪,按规定自愿交付罚金1万马币,可当天释放。
——当天下午3点40分,汪家人来电话说。目前,汪某尚有两周在马滞留时限,如果继续求学,校方表示愿意按纳,并努力帮助好办理续签手续。


